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货运洞察

马来西亚:无舱单,不装船——货主应核对什么

船公司公告提醒,缺少所需舱单登记可能导致货柜无法装船或卸船。安排码头提柜前,应向船公司或货代确认适用的K4、K5或K6申报,以及SI提交截止时间。不同货运类型的舱单要求不可混为一谈。

发布于 2026年10月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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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来西亚:无舱单,不装船——货主应核对什么

缺少舱单可能阻止货物装卸

CMA CGM于2026年10月7日公告指出,货物须在海关舱单中完成申报和登记,方可在马来西亚港口卸船、装船或处理。该船公司称K4指令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。这是船公司公告,并非已发生广泛港口中断的证据。

K4、K5与K6不可互换

CMA CGM公告涉及K4。Hapag-Lloyd于9月30日说明,马来西亚出口货柜装船前须具备有效且完整的K5出口舱单;经马来西亚转运的货物则须提交编制K6舱单所需资料。应向船公司或货代确认实际货运适用的申报。

确认船公司的48小时截止时间

CMA CGM建议在舱单截止时间,即ETA前48小时,完成装运指示(SI)及提单(B/L)制作。Hapag-Lloyd要求出口SI至少于船舶抵达马来西亚装货港ETA前48小时提交;K6资料至少于抵达马来西亚转运港ETA前48小时提交。请确认实际船公司及货运的截止时间。

提柜前先协调

Hapag-Lloyd列出Westports、Northport及Pelabuhan Tanjung Pelepas(PTP)等执行相关要求的港口运营方。实务上,应及早完成货物与提单资料、向货代确认舱单状态,并与货车运输业者协调提柜。资料缺漏可能导致装船受限、顺延船期或额外费用;这些公告并不证明码头正常运营已经停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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